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马鞍山市201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马教﹝2011﹞65号)精神,2014年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%分配到各初中学校。为全面准确落实这一普通高中招生重大改革政策,市教育局经反复研究,多次修改,并征求了高中校长、初中校长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规范办学督导员、行风监督员和初三毕业生家长代表意见,制定了《马鞍山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》,现将《办法》进行公示,再次征求社会建议与意见。如有合理化建议或意见,学生家长可向学生所在学校反映由学校汇总报告市教育局,或者直接联系市教育局,联系电话:2473084,2480914;邮箱:13193130492@qq.com。
公示时间2014年4月5日-4月10日。
马鞍山市教育局
2014年4月5日